最后交易日:
1、期货或期权合约允许的交收月份的最后一天。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务必以现货、金融工具、或依据期货合约的协议作结算。
2、B股最后交易日:相当于A股的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就是含权息或含权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天,只要在最后交易日收盘止一直拥有B股者,即可拥有该B股的送股、转增股、派发现金红利等权利,并能通过B股“最后交易日”来确定B股“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受于B股实施T+3交收制度,则B股的“股权登记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直至“股权登记日”这天为止,B股投资人的股权登记才告完成,这就代表着B股股份至股权登记日为止,才真正划入B股投资人的名下。
最后交易日是一个投资人特别需要关注的日期,权证的交易日并没有等同于权证的到期日。在现行的权证管理办法中,权证到期此前第六个交易日即为权证的最后交易日,过了最后交易日,权证停止交易,权证持有者可以行权但不能交易。以马上到期的招行认沽证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号,倒推5个交易日即8月24号是招行CMP1的最后交易日,过了8月24号该权证停止交易。在此警示投资人,招行CMP1到期形成废纸的命运已成定论,投资人应当在最后交易此前乘机出售,以免过了最后交易日遭受损失,而万一没有出售,更不可误行权,以防一错再错,损失更大。同样马上到期的认购权证国电JTB1的最后交易日是8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