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外汇局此前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首要法规目录》,新添入《目录》文件首要涉及外籍人士办理结售汇业务、完善个人外汇信息申报、外汇业务系统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等。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运用,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首要法规目录》(下方简称《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发布。
依据我国的外汇收支与储备情形,国务院在1997年1月从新修订了《外汇管理条例》,确定了我国外汇管理四大政策:
一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支付和转移不受制约;
二是实施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制度;
三是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
四是初步建立银行间的外汇统一市场。
我国外汇管理政策从以前的“管死”转变为初步放开一头,有其深刻的经济背景。最首要的原因是进入1994年以后,我国外汇储备数量扶摇直上。其数量之大,上涨速度之快从来没有过。到1996年末,我国外汇储备已达到1050亿美元。1997年更达到1400亿美元,在世界排名第二,仅次于日本。这样的成长范围,使我国的外汇储备困难形成经济学界乃至有关领域学者的研究热点并倍受国内外有识之士的关注。本文拟从我国外汇储备的骤升原因、外汇储备骤升的正负效应、我国外汇储备的适度范围及完善目前外汇储备管理的对策等方面执行初步探讨,以求教同仁。
依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依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此次新添入《目录》文件首要涉及外籍人士办理结售汇业务、完善个人外汇信息申报、融资租赁业务外汇管理、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银行卡国外做外汇管理、规范银行卡国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通过银行执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核查规则、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示、外汇业务系统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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