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举动,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分集中于少数投资人,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执行制约的制度。
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合计不得多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实施持仓限额制度的首要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举动,并防止市场风险过分集中于少数投资人。
客户和会员的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1)执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00手。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依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不受100手持仓限额的制约。
(2)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胜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胜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持仓限额制度的实施可以很方便地借助投资人交易编码中的客户号来执行。我们都知道,同一个投资人即使可以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进而拥有多个交易编码,但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中其客户号应该相同。所以,同一客户即便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仍可以按其客户号对其持仓执行加总计算。假使某投资人的持仓高达或者胜过持仓限额,将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即多头持仓超限时将不得执行新的购入开仓,空头持仓超限时将不得执行新的出售开仓;而且,在下一交易日第一节终结前该投资人务必自行平仓以满足持仓限额的要求,否则将令被强行平仓。
对于的确需要利用股指期货执行套期保值的会员或客户,可以按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申请套期保值额度,以豁免持仓限额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