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人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举动,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胜过10人,发行价不得差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事实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06年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有关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胜过10人,发行价不得差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举动等外,没有其余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便是亏损企业也可申请发行。
定向增发包含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者(比如外资)欲形成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形成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一般只能向大股东买入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其他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并购他人,快速扩大范围。
对股价的影响:
1.可以降低股价的下挫空间。
2.为了增发成功,上市公司也有活力做好当期业绩,或许形成股价上涨助推力。
3.若募集的资金被用来投资于收益较好的项目,将或许给公司导致可观利润;若定向增发收购的资产为大股东优质资产,或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关联交易,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4.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影响较小一部分,而且假使参与增发的机构很有实力,显示市场对其相当认可,可以看做利好。、
5.减弱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所以定向增发对有关公司的中小投资人来看是一把双刃剑好者或许涨停;不好者或许跌停。分析好与不好的分析标准是增发实行后是否真正增长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发过程中能否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