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给大家分享,什么是满仓操作的条件?
当大盘和个股大幅上涨时,“满仓操作”能使投资收益非常可观;反之,当大盘和个股显现下挫时,“满仓操作”也会致使重大损失。所以,从稳健角度出发,对于多数投资人来看,不宜采取“满仓操作”交易方式。
但在特定情形下,对于部分投资人来说,一旦机会到来也可试图“满仓操作”。首要包含投入的是自有资金,没有时间制约,没有运用阻力,满仓后一旦市场显现下挫,能有后续资金跟上的投资人;当大盘和个股经历接连大幅下挫,多数品种严重超跌后估值重心显著偏离正常规模,显现难得的“满仓操作”机会时;经历多年的市场磨练,具备娴熟的操作技法、不错的投资心态、较强风控能力的投资人。
除满足够上条件之外,最终是否获得“满仓操作”的预期收益,还取决于“满仓操作”时的品种选择。假使品种选择正确,满仓后即便市场显现下挫,往往也会有不错收益;若是品种选择不当,就极有机会大幅跑输指数甚至在市场连续走高的情形下深陷不涨反跌、逆市亏钱的尴尬境地。
在执行“满仓操作”时,正确的品种选择一般应同期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熟悉性。所谓熟悉性,是指投资人对于有关品种非常熟悉,满仓品种属于长期追踪、经常关注甚至是反复操作的对象。不仅对有关品种的基本分析非常熟悉,而且对技术分析也了如指掌。
二是超跌性。股价高低是直接关系到有关品种日后表现的重要原因,也是在选择“满仓操作”品种时务必考虑的原因之一。衡量有关品种超跌与否的标准一般是通过比较得到,即在与期可比的全部品种里属于升幅较小、降幅较大,比价优势显著的品种。
三是低估性。在考虑股价降幅的同期还应考虑估值高低。有些估值偏高的品种尽管纵向比短时间内已有较暴跌幅,但横向比依旧属于高估者,所以日后还会显现较大程度的下挫,如此的品种自然不能作为“满仓操作”的对象;有些估值偏低的品种尽管纵向比降幅不大,但横向比依旧属于低估者,日后不仅下挫空间不大,而且继续暴涨的机会性很大,该种股票理应作为“满仓操作”的首选品种。
笔者觉得,只有当有关品种同期满足上述“三性”条件时,才可作为“满仓操作”的待买品种。诚然,在具体购入品种和数量的确定中,还须做好不同品种之间的相互搭配和单一品种本身的上限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