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期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规模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好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差于成交价格的出售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起码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近期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接连竞价。
集合竞价有三方面的优点:
1.集合竞价一是自此形成的单价可使市场成交数量高达最大,
2.集合竞价二是结算手续在技术上也非常简便,集合竞价成本也较低,集合竞价所以交易不活跃的市场(或股票),集合竞价大多采取集合竟价交易方式.
3.集合竞价三是计算错误的机会性较小。集合竞价投资人能得到最佳保护。
集合竞价很多证券市场每日交易的开盘价和均为由集合竞价决定的。另外,集合竞价一部分市场交易不活跃的股票(如泛欧交易所、集合竞价法兰克福交易所的部分股票)也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