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即投资人手中握有的不足一手(100股)的零星股票。其原因大均是委托时未全部成交(如申买5000股,却由于股价涨升较快,仅成交4880股即已经涨到委托价位之上,而且当天再也没有回到委托价位或下方,其中的80股即形成零股;再如出售5000股股票时,挂单后股价仅一度高达委托价位而成交4880股,余下120股中的20股即形成不足一手的零股;此外如某股票10送3股或配3股,而投资人原本的持股仅500股,所送配150股中的50股也就成了零股)。投资人假使不采取较好交易方法,不仅操作起来会认为很麻烦,甚至或许会得不偿失。
不足一个成交单位(1手=100股)的股票,如1股、10股,称为零股。在出售股票时可以用零股执行委托;但买进股票时不能以零股执行委托,最小单位是1手,即100股。
零股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具体的规则内容就是:在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期内,投资人可以委托出售零股,但不能委托购入零股。在出售股票时,可以用零股执行委托;但买进股票时不能以零股执行委托,最小单位是1手,即100股。在委托出售零股的时机要一次性,不能分拆来说,比如投资人B有某只股票170股,70股是零股,这时,投资人甲要么出售170股;要么先卖100股,然后卖70股,决不能把后面的70股零股拆开来卖,比如不能先卖140股,再卖30股,如此的委托系统不予接受,如若拆开就会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