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黄金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可分为国际金商、银行、黄金平台商、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各个法人机构、私人投资人以及在黄金期货交易中有很大作用的经纪公司。
(1)黄金平台商(做市商):黄金平台商指买卖黄金的交易公司或个人。黄金平台商利用自己的资金执行交易,从中获得买卖价差。黄金平台商多数是信托公司、银行等兼营机构,也有专门运营该种业务的公司和个人。黄金做市商是指商家分别持有标的黄金的库存和现钞,并以此向客户允诺保持标的黄金的双向买卖交易,黄金做市商既报出出售价,也报购入价,客户从做市商处即可购入黄金也可出售黄金。该种保持黄金双向买卖的平台商就是黄金做市商。
(2)银行:可以分两类,一种是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黄金交易市场的特殊参与者,其执行交易不是为了谋取利润,而是为了本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贯撤或符合国际协议的要求。其他则是仅仅为客户代行买卖和结算,可本身并没有参与黄金买卖,以苏黎士的三大银举动代表,他们充当生产者和投资人之间的经纪人,在市场上起到中介作用。也有一部分做自运营务的,如在新加坡黄金交易所里,就有多家自营商会员。
(3)对冲基金:近年来,国际对冲基金特别是美国的对冲基金活跃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各个角落。在黄金交易市场上,差不多每次大的下挫都与基金公司借入短时间黄金在望期黄金交易市场抛售和在纽约商品交易所黄金期贷交易所构筑大批的空仓相关。一部分范围庞大的对冲基金利用与各国政治、工商金融界千丝万缕的联系往往较先捕捉到经济基本分析的改变,利用管理的庞大资金执行买空和卖空进而增速黄金交易市场价格的改变而从中鱼利。
(4)各种法人机构和私人投资人:这里既包含专门卖出黄金的公司。如各大金矿、黄金生产商、专门买入黄金消费的(如各种工业企业)黄金制品商、首饰行以及私人购金收藏者等,也包含专门从事黄金买卖业务的投资公司、黄金平台商以及个人投资人等;种类多样,数量大量。但是从对市场风险的喜好程度分,又可以分为风险厌恶者和风险喜好者:前者期望回避风险,将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减弱到最低程度,包含黄金生产商、黄金消费者等,后者就是各种对冲基金等投资公司,期望从价格涨跌中获取利益。前者期望对黄金保值,而转嫁风险;后者期望获利而愿意承受市场风险。
(5)经纪公司:是专门从事代理非交易所会员执行黄金交易,并收取佣金的经纪组织。有的交易所将经纪公司称为经纪行。在纽约、芝加哥、香港等黄金交易市场里,活跃着很多的经纪公司,他们自身并没有拥有黄金,导致派场内代表在交易厅里为客户代理黄金买卖,收取客户的佣金,补金银贸易场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