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投资人的风险来源:
(一)开户前面对着代理风险
黄金期货交易者在交易的时机要选择一家合适的期货经纪公司为客户执行期货交易。而期货经纪公司是代理客户执行期货交易,并供应相关期货交易服务的企业法人。在代理客户期货交易时,收取适当的佣金。作为期货交易活动的中介组织,它们在期货市场组成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面,它是交易所与大量交易者之间的桥梁,拓宽和完善交易所的服务功能;另一面,它为交易者从事交易活动向交易所供应财力保证。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一般有结算部、保证金部、信贷部、下单部、信息部、现货交收部、研究部等。一个规范化的经纪公司应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服从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严格区分自营和代理业务,严格客户管理,经纪人士素质高等条件。但投资人在选择期货经纪公司的时机或许会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而产生选择不当,会给客户将来的业务导致不便和风险。
同期在代理风险中还体当下参与地下黄金交易上。所谓的地下炒金当前尚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一般意义上的理解是指通过在不合法的市场上从事相应的黄金产品的交易。地下金交易导致的首要风险有下方几方面:(1)存在资金恐慌全的困难。由于从事地下金交易的代理机构没有规定的资格,过分夸大投资的收益,增大期货的杠杆比例,如此产生投资人资金存在由于经纪公司不合理操作产生损失的风险。(2)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受于投资人自身多部分缺乏对有关产品的深刻认识,而且对市场的迈向不能有一个很好的把握,代理者则站在市场的前沿,能掌握较多的信息,该种信息的不对称性不利于投资人个人作出决策,有时不能及时止损。(3)投资决策正确也或许显现亏损。由于很多地下炒金者炒的是外盘黄金期货,而该种投资途径有机会会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汇兑损失。
在黄金期货投资代理风险中除在选择期货经纪人时会遇到以上风险外,还要考虑在与期货居间人发生经济往来时或许面对的风险。当前在国内期货市场,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促成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投资人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从事包含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他们是游离于现行期货监管体制之外的,非期货经纪公司或其从业人士,却是从事招揽、开发客户,供应交易咨询、指导,甚至代客理财等期货交易中介服务的群体。他们活跃在期货市场内,通过与经纪公司或期货投资者合作,首要依靠分成、佣金作为劳务报酬。他们囊括了期货交易代理人、受托理财人等角色的职能规模,已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期货居间人,却不被市场所承认,没有行业规则可以遵守,有生存的合理性,却没有生存的根据,处境十分尴尬。期货居间人是助推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期货市场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但同期又给期货市场导致诸多风险和冲突。当前期货公司绝多部分的纠纷均为由期货居间人引起的,但仅仅受于期货居间人的居间介绍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所导致的纠纷则十分罕见,困难的核心在于把交易代理人等所导致的法律纠纷都归责于期货居间人。
期货居间人导致的期货交易纠纷首要体当下:(1)夸大或虚构自己的历史交易业绩诱导客户投资期货;(2)为了获取期货公司的返佣,诱骗客户执行大批期货交易;(3)全权代理客户交易,受利益驱使,而恶意炒单损害客户利益。
以上这些举动都给客户产生了不能接受的损失。正因这样,尽管多数期货居间人敬业守约,勤勉尽责,但少数人的不道德甚至是不法举动给整个期货市场产生极恶劣影响,损害了行业形象。存在这些困难的原因有:(1)对期货居间人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管措施,期货居间人的违规成本低;(2)部分期货公司过分依靠期货居间人,制衡行业长久健康发展;(3)部分投资人过分信赖期货居间人,产生潜在风险隐患;(4)居间人素质良莠不齐。
所以,黄金期货投资人在选择代理机构,在同黄金期货居间人打交道时一定要顾虑到上述风险,如此才可便于后面环节的展开,否则还会会为后面的各个环节埋下隐患。
(二)市场风险
所谓的市场风险是指资产因价格、利率、汇率等的变动而致使价值未预料到的潜在损失的风险。首要有下方几种:首先,长期趋势与短时间价格波动不统一导致的风险。如此的风险来自购入开仓机会的不当,比如在开仓时刚好是波段高点,当价格大幅下跌后,受于交易规则的强制性,投资人只能被逼出售平仓,亏损不说,还享受不足接下去的反弹。受于价格是期货合约中的唯一变量,价格风险就形成黄金期货市场风险的首要表现形式,期货市场风险蕴藏于期货价格波动当中。价格波动是期货市场最直接、最具表象的风险。伴随商品交换的复杂化和社会化,市场经济中充满了未知性,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等原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其次,隔夜持仓导致的风险。受于国内外市场交易时间的差异性,北京时间的夜晚,恰恰是国外市场的交易高峰期,也是金价波动程度最大的时机。隔夜持仓风险特别容易发生在多空双方都对后市缺乏方向感,致使双方深陷多空原因的焦灼状态,在没有更清晰的消息显现以前,多空双方均不愿过分的助推价格向一个方向变动,以至于致使黄金期货市场行情显现无序的波动,产生期黄金价格格行情缺乏接连性,如此投资人很难把握黄金期价的涨跌节奏。同期,投资人还应注意突发事件导致的风险。国际国内突发的政治经济危机、汇率的改变、恐怖攻击、天气的异常改变全将在短时间内产生商品期货的强烈波动。比如,2007年8月16号,美国次级债风波打击市场,金价大幅下跌。突发事件是金融市场上发生的不确定事件,它的发生具有不可预期性。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分析事件对将来期黄金价格格行情的影响,要清晰该种影响是短时间依旧长期的,如此有助于投资人依据最新事态作出分析并决定后面的投资决策。假使突发性事件的影响是临时的,那么注意力应当重返到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的分析。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分为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融资流动性风险。其中,机构投资人有机会面对资产流动性风险。首先,一旦市场深度不够(持仓量较少),那么机构投资人或许无法在预期价位上按计划建立足够的头寸,进而增长建仓成本;其次,当市场显现急剧改变,在流动性不充分的情形下,或许致使持有较大头寸的机构无法迅速调整持仓;最后,受于黄金期货在到期交割日的成交会极其萎缩,对那些不想通过交割方式终结头寸的机构,假使在此日仍持有较大头寸的话,那或许面对很难处理的风险。而流动性风险的其他表现则是融资流动性风险。事实上,在期货市场上,当市场价格向自己头寸不利方向发展时,假使此机会构显现现金储备不足,那就或许非常被动。
(四)交易风险
黄金期货市场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与投资人最紧密有关的风险是交易亏损风险。致使黄金期货交易风险的原因首要有三个,即逆市、重仓、死捂。对于从证券市场转入期货市场的投资人来看,重仓和死捂股票是他们的典型特质,也由于这样,需要对期货黄金的交易风险以及控制交易风险的方法有所掌握和认识。一般来看,黄金期货交易存在下方几方面的风险:
1.后市分析错误的风险
黄金期货交易和其余期货品种交易一样,有别于股票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有做空机制,即该品种无论涨跌都有赢利的可能,前提是我们对后市分析精准。
黄金期货交易和其余期货品种交易一样,有别于股票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有做空机制,即该品种无论涨跌都有赢利的可能,前提是我们对后市分析精准。这里所指的后市可以是入市后的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周,分析错误致使的后果是资金的亏损。这类风险的发生,首要是投资人对趋势分析的错误,一般情形下,没有条件对基本分析作深入分析的投资人,应当把握分析趋势的指标的应用,首要是均线系统的应用。依照均线系统操作,不会显现大的亏损。
2.入市机会错误的风险
所谓入场机会错误的风险,就是说,即便投资人对后期大势分析精准,也或许由于入场机会选择的错误而致使入场就亏损,进而对操作心理造成负面的影响。最后的入场机会并没有是行情图表上的最高位和最低位,由于我们很难保证每次操作都在顶底入场,而顶底只有一次,也就是说,在牛市中,你长线抛空的可能只有一次,而做多成功的可能则有N次之多。投资人应当耐心等候图表上顶底信号或形态的显现。
3.仓位过重的风险
黄金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决定了该品种交易的赢利和亏损都被有效地增大,你用7%的资金买入价值100%的商品期货合约,赢利和亏损都有机会远远地胜过你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这是期货交易的风险所在,也是期货交易的魅力所在。仓位过重的风险在建仓早期对投资人伤害相当大。当你分析行情转势上涨时,不要一次重仓介入。可以小单介入持有,以防最后一次打压对你信心的伤害和冲击。
4.在交易过程还或许显现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被盗的风险
该种小疏忽,会产生大损失盗窃人利用对敲手法损害客户利益的案件。近两年,伴随网上交易方式的普遍应用,利用网络技术盗取客户资金案件时有发生,2003年某期货公司就发现过一起。所以,投资人在具体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该种风险,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将令产生重大的损失。
(五)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即指交易对手不具备法律或监管部门授予的交易权利而致使的损失的机会性。法律风险往往伴伴随信用风险,即受于交易对手违约而致使的损失的机会性。我国的黄金交易市场放开时间不长,最早以2002年上海黄金交易所建立作为标志,随后在2003年国家取消有关黄金交易市场若干行政审批项目,中国黄金交易市场全面放开并进入迅速发展期。受于有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需要较长时间,当前黄金民间经营方面的监管是不足的,各种金融私营公司群雄并起,供应金融类服务,局势较为混乱。2007年4月15号《期货管理条例》推出,清晰规定保证金差于20%的电子交易属变相期货,法律框架正逐渐改进。民间一部分黄金公司受于实力相对弱小,假使不是期货经纪公司或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金安全也得不足保障,信用违约风险相当大,客户很或许被要求强行平仓,产生重大损失。对于此类风险,投资人最好选择具有交易资格认证的大型期货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以及商业银行推出的黄金投资产品,受于它们受证监会或银监会监管,资金存管安全,不存在信用违约风险。此外,国外黄金交易品种也是有正式通道的,当前一部分大型期货公司,如南华期货等已设立香港分部,同期受内地和香港监管机构监管,投资人可以通过这些公司做COMEX、TOCOM以及香港的黄金交易品种。
对于那些并没有了解期货的黄金投资人形成期货公司的客户,他们对期货公司与自己的权利并没有完全理解。尤其是客户透支交易以及强行平仓导致的纠纷更是投资人比较关心的法律困难。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自身的风险非常大,而假使客户要求透支,就会更深一步扩大风险。于学会说,当前法律对此要求最为严格。1995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当客户与期货公司有约定的,按约定实施;没约定的,由期货公司承受损失。从规定向上瞧,这对期货公司不利。近期的司法解释不要求期货公司承受全部损失,而是赔偿总额的80%。被动透支是透支交易的一种,是指受于价格的波动投资人显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形。司法解释中将被动透支也看为透支,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就务必执行强行平仓。假使显现被动透支,客户与期货公司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实施,但是假使显现穿仓,损失仍由期货公司承受。透支交易对期货公司很危险,在2006年和2007年期货行业都发生过相似的案例。当下很多客户以赌徒心态来参与期货,利用期货公司业务拓展之机要求透支交易。受于客户一旦穿仓,期货公司就要执行赔偿,所以,该种情形致使客户与期货公司之间纠纷持续。
强行平仓是期货市场中独特的交易机制,是期货公司在违背客户意向的情形下为控制风险而采取的单方面的举动。强行平仓让很多投资人很难接受。在西方国家,强行平仓是期货公司控制风险的终极手段,运用之时非常审慎,不足万不得已不会用。而中国的期货法律和国外不同。我国的司法解释是,当客户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就应该强行平仓,该平不平,产生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受。这致使期货公司频繁运用强行平仓手段。这在期货界引起了一个具有争议的话题:强行平仓究竟是期货公司的权利,依旧义务?
假使强行平仓是期货公司的义务的话,公司应当与客户谈判,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而假使强行平仓是期货公司的权利的话,期货公司就可以直接平仓。法律规定,当客户显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形,期货公司应提早告知客户追加保证金,追加不上的再执行平仓。当前,期货公司通知客户的首要方式是每天一次的结算,但盘中交易改变太快,有时公司来差于通知客户。与其余期货品种对比,面市不久的黄金期货更容易受外界影响而显现大涨大跌的情形。假使黄金期货在盘中显现困难是非常危险的,期货公司很有机会来差于通知客户就强行平仓了。
中显现困难是非常危险的,期货公司很有机会来差于通知客户就强行平仓了。
(六)大涨大跌风险
即受于金融市场产品(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金融资产损失的机会性,特别是对期货期权类交易。我国黄金交易市场投资人绝多部分是由股民转化过来的,并没有交易高杠杆衍生品的经验,他们没有做空和杠杆交易的概念,对黄金期货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推迟交收业务的风险认识不足,致使损失惨重。2008年1月9号黄金期货上市首日,期现价差相差高达25元/克,受于当时股市盛行“打新股”,而且黄金正处在史无前例的长期大牛市中,不少投资人在这样不合理价差下冲进市场做多。结果在当天及随后几天,在黄金现货市场和国外黄金期货市场都上涨的情形下,黄金期货主力合约大幅下跌达10%左右,假使是满仓操作,不足三天就暴仓了,即本金全部亏完了,该种风险不同于股票市场的风险。高德黄金在国际市场上暴仓,同样是与高杠杆造成的金融风险相关,从客观上来说,2008年7月中旬以来的这一次大跌,从最高988.2美元每盎司至最低977美元每盎司(国际黄金现货价),降幅为21.8%,假使相对本金把杠杆设在5倍,就全部亏完了。
在执行黄金期货投资的时机,面对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而且每一种风险都有各自的特点,所以投资人在进入这个市场的时机,一定要充分意识到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或许导致的损失。总之,要学会识别风险,只有做到正证实识它,才可为后面寻到有效的控制策略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