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准许,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自律性管理的法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金银、铂等贵金属交易。
基本职能:
(一)供应金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有关服务;(二)策划并实行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举动;(三)组织、监督金银、铂等贵金属交易、清算、交割和配送;(四)设计交易合同、保证交易合同的履行;(五)策划并实行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六)生成合理价格,公布市场信息;(七)监管会员交易业务,查处会员违背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举动;(八)监管指定仓库的金银、铂等贵金属业务;(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余职能。基本概况:
业务介绍(一)组织形式:黄金交易所实施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金银、铂等贵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不错资信的单位构成。现有会员128家,分散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规模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金融类会员可执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准许的其它业务,综合类会员可执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会员可执行自运营务。
当前会员中金融类20家、综合类119家、自营类10家;据初步统计,会员单位中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75%;用金量占全国的80%;冶炼能力占全国的90%。(二)交易方式:
标准黄金、铂金交易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执行,实施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非标准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执行,实施自主报价、商量成交。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执行交易。
(三)交易品种和价格:交易所首要实施标准化撮合交易方式。当前,交易的商品有金银、铂,交易标的务必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黄金有Au99.95、Au99.99和Au50g三个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u(T+5)与缓期交收两个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铂金有Pt99.95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Pt(T+5)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白银准备挂牌缓期交收合约。(五)资金清算: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实施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六)储运交割:交易所实物交割实施“一户一码制”的交割原则,在全国35个城市设立47家指定仓库,金锭和金条由交易所统一调运配送。(七)认定质验:
交易所对于可供应标准金锭、金条企业的资格执行认定。并指定权威质检机构对交易产品质量执行监督,对质量纠纷执行检测和仲裁。(八)税收: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准许,产金企业通过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铂金,免征升值税;用金企业通过交易所买入黄金、铂金,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收机关按事实成交价格代开升值税专用发票。(九)商业银行的作用:依照国际惯例和市场原则在供求发生改变的情形下执行调剂,参与市场交易、供应黄金抵押、租赁、代理和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等金融服务,进而更深一步活跃交易、促进流通。(十)系统服务:上海黄金交易所将积极维护和保障会员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以会员为本,为会员的成长供应全方位服务。包含1.系统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运行安全牢靠、快捷,该系统可以满足将来的会员以及代理客户的金银、铂等贵金属交易需要。2.质量保证:交易所认定的可供应标准金锭企业对其供应产品的质量终身负责。3.资金安全:通过指定清算银行的全国网点执行资金清算,由交易所统一管理会员保证资金账户,保证资金的安全、方便、快捷。4.信息共享:可实时接收和查询黄金交易所的行情,国内外黄金等贵金属的交易行情、评论和有关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