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参与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佣金(0.25%)、交易所费用(0.012%)、政府费用(0.1%)、转手过户费等费用(每张2.5港元)。
1、佣金交易双方均须分别缴付佣金给受托证券公司(或银行)。佣金水平由投资人与证券公司商定,但香港交易所设有经纪佣金的最低数额,每次成交证券公司所收取的佣金应不少于成交金额0.25%,每笔交易的最低收费50港元-150港元不等,视每个证券公司具体规定而定。
2、交易征费香港交易所交易费用单边收费率是交易金额的0.005%。证监会所摊占的交易征费份额为0.004%(2010年10月1号起向下调整到0.003%)。
香港交易所向交易所参与者收取交易系统运用费,每宗交易买卖双方须缴费0.50元。至于交易所参与者会不会向客户收取这项费用,由交易所参与者与客户商定。
3、政府费用2001年3月,每笔股份交易双方都须缴付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由交易金额的0.1125%减到0.1%。
4、转手过户费用转手纸印花税:不论成交股份数目多少,每张新转手纸均须缴纳转手纸印花税5港元给政府,由注册股东(即第一手卖方)负责缴付。
过户费用:不论成交股份数目多少,上市公司都收取新发股票的过户费用,每张股票收费2.5港元,由买方支付。
港股交易者中政府收取的费用。首要有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0.1%(最低1港币);2、交易征费:成交金额的0.003%;3、交易费:成交金额的0.005%;4、成交金额的0.002%(最低2港币,最高100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