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人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规模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背景
2014年4月10号中午,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沪港开展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证监会表示,沪港通总额度为5500亿元人民币,参与港股通个人投资人资金账户余额应不差于人民币50万元,港通正式起步需6个月准备时间。
2014年4月10号的博鳌论坛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主旨演讲。李克强表示,将着重助推新一次高水平对外放开,其中扩大服务业包含资本市场对外放开是重要方面。并称此后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更深一步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放开和健康发展。同期将于与国际市场更深度的融合中,持续提高对外放开的层次和水平。[1]
构成
沪港通包含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沪港通流程图沪港通流程图
沪股通,是指投资人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往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申报(买做空盘传递),买卖规定规模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人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执行申报(买做空盘传递),买卖规定规模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2]
时间
在试点项目准备阶段,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会联系各种市场参与者,保证市场参与者在沪港通正式实施前了解他们参与项目所需符合的所有相关规则、系统和技术要求。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将就试点项目进度情形(包含预期时间安排)发出更深一步公告。从本联合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沪港通正式起步,需要6个月准备时间。[3]
标的
试点初期,沪股通的股票规模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规模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和同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双方可依据试点情形对投资标的规模执行调整。
门槛
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国内投资人仅限于机构投资人,及证券帐户及资金帐户余额合计不差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人。[4]
监管
证监会及港交所联合公告表示,将积极加强两地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两地证券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以保证双方为保障投资人利益之目的,在沪港通下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应对各自或双方市场显现的违法举动。两地监管机构将改进当前的双边监管合作安排,增强下方方面之执法合作:
完善违法违规线索发现的通报共享机制;
有效调查合作以冲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跨境违法违规举动;
双方执法交流与培训;
提升跨境执法合作水平。
推动
证监会下一步将依照有序可控的原则,会同相关各方积极开展下方实行准备工作:一是更深一步完善方案,优化业务流程,出台该项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做好技术准备;二是与香港证监会沟通业务监管及跨境执法困难,对现有的《监管合作备忘录》执行补充。同期协调沪港交易所签署互联互通的合作协议;三是策划相关交易方式、交易时间安排、信息披露等细则和应急处置方案。[6]
影响
沪港通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放开的重要内容,有助于增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助推资本市场双向放开,具有下方三方面积极意义:
(一)有助于通过一项全新的合作机制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实力。沪港通可以深化交流合作,扩大两地投资人的投资途径,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有助于巩固上海和香港两个金融中心的地位。沪港通有利于提升上海及香港两地市场对国际投资人的吸引力,有助于改观上海市场的投资人结构,更深一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同期有助于香港发展形成内地投资人重要的国外投资市场,巩固和提高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三)有助于助推人民币国际化,支持香港发展形成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沪港通既可方便内地投资人直接运用人民币投资香港市场,也可增长国外人民币资金的投资途径,便利人民币在两地的有序流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