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洲共同市场(Central American Common Market,CACM)是美中洲低收入国家地区性经济合作组织。1962年8月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危地马拉首都危地马拉城。成员有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巴拿马以准成员国身份参与。
1. 美中洲共同市场的宗旨
1、取消成员国间制成品的关税壁垒,成立美中洲自由贸易区;
2、对本组织外国家的产品实施统一税率,构成关税同盟;
3、通过统一的工业激励协定调整各国的工业对策,同期争取农业的协调发展。
2. 美中洲共同市场的组织机构
该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美中洲经济理事会,由各成员国经济部长和副部长构成;美中洲经济-体化总条约常设秘书处是行政工作机构,即共同市场总部。秘书长通过选举造成,任期4年,三方委员会由各成员国经济部长、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构成。不定期召开会议。另外仍有美中洲经济一体化银行、美中洲货币委员会等。
3. 美中洲共同市场的成长历程
美中洲共同市场的前身是依据1956年《美中洲自由贸易协议》而成立的美中洲自由贸易区。50年代,5个国家就签订了一连串双边和多边协定,筹备建立美中洲共同市场。1960年12月13号,除哥斯达黎加外的其余4国在尼加拉瓜首都马那瓜签订了《美中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通称为《马那瓜条约》),并规定条约于1961年6月3号生效,有效期为20年。1962年7月哥斯达黎加亦在条约上签字。1962年8月2号,5国在哥斯达黎加首都圣何塞签订了建立美中洲共同市场的协议,美中洲共同市场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危地马拉首都危地马拉城。
在成立的初期,成员国间的贸易获得了显著的进度。1955年.列为自由贸易的商品已达94%,并互免关税;1966年该组织实施了共同对外关税。5国的进出口贸易额也上涨迅速,1960年只有3300万美元,1970年高达2.99亿美元,1980年高达13亿美元。1960年5国间的出口额占5国出口总额的6.5%,1970年达23%。地区内制成品贸易额的上涨,显著地促进了工业部门的扩展,使就业机会增长,人民收入也有较大幅的上涨。但是,放宽贸易制约对各国造成的影响程度不同,增长了各成员国的贸易摩擦,同期,一部分国家又造成了边界纠纷,产生彼此之间的关系紧俏。1969年洪都拉斯和萨心瓦多暴发了战争,随后两国断绝了外交关系,实施边界封锁。1970年洪都拉斯退出了该组织,但事实上仍继续通过特别安排和双边协定方式参与政策讨论、技术工作和贸易活动。1972年哥斯达黎加宣称临时退出,1973年石油涨价,随后世界经济衰退,使经济一体化进度更深一步受挫。
从1973年起,各国为争取复苏和发展一体化活动执行了多次付出。洪都拉斯于1973年重回共同市场。1973年8月5号,5国成立了“重建共同市场高级委员会”。1975年10月5号5国首脑共同研究制订了《美中洲社会和经济共同体方案》;1980年5国外长及巴拿马外长会议通过了《圣何塞宣言》,决定加速复苏美中洲共同市场的脚步;1980年7月5号,各国经济部长及副部长会议决定,假使没有任何成员国宣称废除,则1981年末期满的《美中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将永远有效;1982年5月,各国经济、商业和对外贸易部部长举办会议,表明要为从新活跃美中洲共同市场而积极付出;1982年8月24号,断交13年之久的洪部拉斯和萨尔瓦多签订了贸易协定,复苏了贸易关系。美中洲共同市场在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