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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

外汇网2021-06-24 10:59:53 82
生平简介

德国经济专家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Hermann Heinrich Gossen,1810—1858年)是边际效用理论的先驱,生于德国西部的迪伦(Düren);1829年到1833年先后在波恩大学学习法律和公共管理学,毕业后曾当过律师、地方政府税务官;退休后与他人合办过保险公司,后退出运营,专心努力于经济学研究与写作。

戈森的著作《人类交换规律与人类举动准则的成长》出版于1854年,但是问世后仍未引起民众的注意,这首要是由于在当时的德国经济学中,历史学派占领了主导地位。戈森在失望与痛苦之余,在1858年要求停止发行并销毁余书,以致该书曾长期下落不明、埋没于世。直到19世纪70年代,才由法国经济专家瓦尔拉斯和英国经济专家杰文斯发现并肯定了戈森学说的价值与意义。杰文斯在其《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再版序言中(1879年),详细介绍了戈森的思想体系看法,并承认这些看法是先于自己的。由此之后,戈森的理论才开始为民众所重视,在国内国际上造成了影响。1889年,戈森的著作重印发行。

戈森第二定律

戈森第二定律又称边际效用相等规律、边际效用均等定律、享乐均等定律,是指在物品供给有限和人的欲望无限的情形下,应尽或许使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进而使各种被享用的物品的边际效用均等。此时,人能得到一定量收入下的最大总和的享乐。

戈森理论的核心是有关人的享受规律。他为经济学规定的任务是:发现这些享受规律,阐明依照这些规律行事的条件,进而帮助民众得到最大的生活享受,并以此作为己任。戈森自命不凡,把他的学说与哥白尼等人的学说相提并论,觉得他所发现的规律可以使人类生活道路发生巨大更改。他通过对人的享受过程的观察与分析,提出了几个重要的享受规律:

(1)“假使我们接连持续地满足同一种享受,那么这同一种享受的量就会持续递减,直至最终高达饱和”。

(2)“假使我们重复以前已满足过的享受,享受量也会发生相似的递减;在重复满足享受的过程中,不仅发生相似的递减,而且初始感觉到的享受量也会变得更小,重复享受时感觉到其为享受的时间更短,饱和感觉则显现得更早。重复享受执行得越快,初始感觉到的享受量则越少,感觉到是享受的连续时间也就越短。”该种接连享受或重复享受时显现的享受量递减的规律性,后来被称为“戈森第一定律”,也就是享受或效用递减定律。如何避免该种情形,得到最大的生活享受呢?戈森提出了此外一个重要的规律:“为使自己的享受量高达最大化,民众务必在充分满足最大的享受以前,先部分地满足所有的享受,而并要以如此的比例来满足:每一种享受的量在其满足被中止时,维持完全相等。”这就是后来被称之为的“戈森第二定律”,即享受均等定律。

从这些享受规律出发,戈森更深一步论述了他的主观效用价值论和与享受有关的劳动理论以及交换理论;最后,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经济与社会改革的各种政策力争。

戈森较早在经济学中应用了数学分析方法,并事实上已经完整地提出了边际效用理论的雏形,即使他没有清晰做出边际效用决定价值的结论,也没有提出一个统一的主观价值的尺度,但是却为后来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奠定了基础。他把效用或价值看作是由人的主观欲望和感受决定和衡量的,显然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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